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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RE: [問題] 在美國出生的台灣人有雙重國籍的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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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emo (J)時間19年前 (2006/11/14 16: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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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採屬人主義(不曉得各州是否有差異). 故美國公民與持有綠卡之人均須就其全球所得課稅. 唯自1982年以來內地稅法增訂了國外勞務所得及國外居住費用可扣除之規定. 詳細可參考致遠會計師事務所期刊. http://www.ey.com/global/download.nsf/Taiwan/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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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lai (全身而退王)時間19年前 (2006/11/13 22: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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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magicer (( c ̄)y▂ξ)》之銘言:要看是哪一種稅。. 所得稅是屬地主義,有台灣來源的所得就要納稅,有住所的話,五月份也要報稅。. 遺贈稅是要經常居住中華民國。. 不同的稅規定不同,而且通常不是以是否有國籍為標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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