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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捐贈政黨候選人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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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omot (滿心感謝)時間18年前 (2007/10/03 00: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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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政治獻金法. 第 15 條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
(還有65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evochenko (他.......害羞)時間18年前 (2007/10/03 00: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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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個人捐贈給政黨之上限為所得總額20% 且不得超過20萬元. 但是對於候選人捐贈限定為何呢?. 有的書寫最高10萬,有的寫兩萬以下。不知道是不是我弄錯意思理解錯誤. 麻煩板上的朋友們能幫幫我,感謝萬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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