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ax ]
討論串[問題]可以跟父母親租房子然後再報租金支出嗎?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jh (消失在沙漠中的駝客)時間16年前 (2010/05/21 10:2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自己跟父母租屋然後報列舉已經報了好幾年了,. 基本上該做的都有做的話,這並沒有什麼問題。. 我做了哪些呢?. 1.簽房租契約,這個不管有沒有報稅,只要有租過房的人應該都簽過。. 2.每個月匯一萬塊到我母親戶頭,就是所謂的房租。. 3.去辦理變更為非自用住宅的地價稅(部分就好)。. 這樣下來,每年賺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INHAI (PTT熟人真多)時間16年前 (2010/05/21 09:2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有個朋友她是高所得一族 也是用這種方式 她的父親是計乘車個人車行. 不用報稅 所以那一年度她用這種方式過關了. 但是有沒被追繳地價稅 就不得而知了... 今天5/21在聯合報的北縣基隆運動版 看到 稅捐處查稅 向房東開刀. 有說到 房東若出租房子而以自用住宅申請地價稅..出租期間的地價稅追繳五倍罰

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ME時間18年前 (2008/05/16 23:1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請問一下..... 假設父母親的所得即使加了"某一金額的房租收入"也還沒到申報所得的門檻. 那我可以假設跟父母租屋,然後申報此一房租支出作為列舉扣除額嗎??. 感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40.179.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