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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地價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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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ray860114 (哈哈哈)時間7年前 (2018/10/26 01: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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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 我父親和我阿伯共同持有一間店面,在今年三月時因為還沒出租而我父親申請自用住宅且通過,而後在今年五月出租給他人,在近日收到地價稅的單子是課自用住宅的千分之二稅率. 依照我的理解,應該是要改課徵千分之十的稅率才對吧?. 那請問各位鄉民大大. 是否有向稅捐單位告知已從自用住宅改為非自用住宅的義務
(還有5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oncity (很難的抉擇..)時間18年前 (2008/06/10 23: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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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版上大大. 我看過了先前的討論. 要滿足自用住宅的地價稅. 是要非出租及非營業. 目前的情況是:. 1.已經辦好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有朋友想要和我租房子. 3.且他想要寄居戶口(就是把戶口遷進來). 我的問題:. 為了不喪失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已先達成協議:不能報稅. 但是,他要寄居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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