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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為何會生避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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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uoyu (^_^)時間17年前 (2009/01/25 14: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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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張三買了種花電信股票一批. 除息之前以一億元 售予ptt公司. 除息之後ptt獲得股息800萬. 持有的股票市價也由一億元降為9200萬. 之後再以9200萬售予張三. 張三一來一回之間獲得800萬的價差. 種花電信是上市公司 這個價差不用課稅. ptt公司則認列800萬的證券交易損失. 同時也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raculouss (輕飄飄飛上天)時間17年前 (2009/01/24 14: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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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葛克昌老師,月旦法學教室76期頁116脫法避稅與法律補充. 中提到「由於所得稅法第4-1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得,自1980. 年1月1日起停止課徵所得稅。從此此種所得稅法最大缺口,. 即為租稅規避所利用之主要對象。其中納稅義務人在被投資. 公司發放股利前,先將所持公司股份,高價轉售其另外成立,. 完
(還有9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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