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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前幾年報的稅是否可以重新計算並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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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rnett5414 (BLD)時間17年前 (2009/05/08 22: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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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4581號令修正公佈第28條條文. 第28條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 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納稅義務人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
(還有395個字)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ason0816 (Eason Lin)時間17年前 (2009/05/08 20: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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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今年有看了許多報稅的文章跟在PTT爬文後. 才發現以前(前5年的)都少報很多扣除額. 以前用列舉的報的時候、有的有把保險算入、有的沒有. 還有幾年的勞保都沒列舉進去!!!. 今年才很清楚的完整的列出. 是否能我自己重新計算前幾年的資料後(自然人憑證應該沒有前幾年的資料). 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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