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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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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mmer2010 (夏天到囉~~)時間17年前 (2009/05/23 01: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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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難了說. 因為即使你不是故意的,但很難認定你沒過失啊.. 所謂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就成立過失(記得是在刑法上的定義). 因此,你在報稅時本來就應該要注意稅法的規定,這是應注意的部份,也就是所謂的注意義務再者,以現在的環境狀況而言,應該很難找到你無法注意的理由,因為你識字,有受過教
(還有29個字)

推噓5(5推 0噓 42→)留言4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get (小心!豬來報仇了.....)時間17年前 (2009/05/20 2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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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拜託板上的稅務達人幫幫我.... 小弟我97.1結婚, 結果在申報96年所得稅時一時疏忽用夫妻合併申報. 結果今年四月的時候收到一張公文. 稅徵機關指稱小弟我是虛報免稅額. 除了必須補稅之外, 還要被處罰一倍的稅額. 害我不但要多繳一萬多塊. 還被說是"虛報"免稅額....心裡真的很不爽. 小弟我
(還有20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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