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夏天到囉~~)時間17年前 (2009/05/23 01:00),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martget (小心!豬來報仇了.....)》之銘言: : 想拜託板上的稅務達人幫幫我... : 小弟我97.1結婚, 結果在申報96年所得稅時一時疏忽用夫妻合併申報 : 結果今年四月的時候收到一張公文 : 稅徵機關指稱小弟我是虛報免稅額 : 除了必須補稅之外, 還要被處罰一倍的稅額 : 害我不但要多繳一萬多塊 : 還被說是"虛報"免稅額....心裡真的很不爽 : 小弟我平時奉公守法,連闖個紅燈的勇氣都沒有 : 何況是"虛報"免稅額呢?? : 我根據公文上的電話打去詢問, 那個承辦人員居然說就算是不小心報錯也要罰 : 還說我就算去申訴也沒用, 一定不會過的.... : 結果我今天看報紙, 上面說好像是"故意"虛報免稅額才要罰一倍 : 但是我明明就是新婚一時搞不清楚才報錯的, 一點都不是故意 : 現在我強烈懷疑那個承辦人員唬弄我 : 後來核定的罰單下來, 要我6/6-6/18之間去繳錢 : 小弟我想拜託板上的各位稅務達人 : 要怎麼樣才能幫小弟我洗刷冤屈呢.....謝謝..... : "虛報"免稅額.....唉.....好大的帽子.....小弟承擔不起.... : 麻煩大家了.....謝謝 可能很難了說 因為即使你不是故意的,但很難認定你沒過失啊. 所謂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就成立過失(記得是在刑法上的定義) 因此,你在報稅時本來就應該要注意稅法的規定,這是應注意的部份,也就是所謂的注意義務 再者,以現在的環境狀況而言,應該很難找到你無法注意的理由,因為你識字,有受過教育 稅法又是公開很容易取得,也可以打電話或跑到國稅局問... 所以,就當是學費吧 換個角度想,如果每個人都用和你相同的理由, 那國稅局要多少人力來查呢, 大家一直要政府精簡,卻又不依規定行事,而增加政府部門的負擔 這樣的話,有可能精簡嗎,你說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81.2

05/28 22:13, , 1F
人民出錯要罰款 政府出錯卻不用賠錢╮(﹀_﹀")╭
05/28 22:13, 1F
文章代碼(AID): #1A5jeV0K (tax)
文章代碼(AID): #1A5jeV0K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