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ax ]
討論串[問題] 一直補稅,快被國稅局搞瘋了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若你要申報你父親由你扶養. 你母親這邊只能用 (那你的綜所部分就正確). 420,600 - 77,000 - 73,000(因為你母親剩自己所以一般扣除額只剩73,000). - 100,000 = 170,600. 170,600 * 6% = 10,236. 既然你都同意你父親和你母親合併申報
(還有255個字)
內容預覽:
各位朋友好,情形是這樣的. 父親沒工作且是身心殘障者,年紀也63歲. 我原本是認為我扶養我父親就可以扣除77000 + 100000. 但是現在連續收到兩次補稅單,我整個搞糊塗了. (致電國稅局得到答案是我父親只能我媽扶養?!可是我爬文好像又不是?). 對不起版面有點亂,可以先看紅色重點部份,謝謝.
(還有61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