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直補稅,快被國稅局搞瘋了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偷親魚的貓)時間16年前 (2010/02/18 00:09),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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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ccc (Mr.BabyFace)》之銘言: : 各位朋友好,情形是這樣的 : 父親沒工作且是身心殘障者,年紀也63歲 : 我原本是認為我扶養我父親就可以扣除77000 + 100000 : 但是現在連續收到兩次補稅單,我整個搞糊塗了 : (致電國稅局得到答案是我父親只能我媽扶養?!可是我爬文好像又不是?) : 對不起版面有點亂,可以先看紅色重點部份,謝謝 : 去年幫我媽報稅的時候選擇的如下,當時我似乎弄錯了 : 收入為420600 : 免稅額154000 (77000*2) 一般扣除額 146000 (73000*2) 薪資扣除額 100000 : 所以是 420600 - 154000 - 146000 -100000 = 20600 : 20600 * 6% = 1236 若你要申報你父親由你扶養 你母親這邊只能用 (那你的綜所部分就正確) 420,600 - 77,000 - 73,000(因為你母親剩自己所以一般扣除額只剩73,000) - 100,000 = 170,600 170,600 * 6% = 10,236 : 我當初自己報的是660498 : 免稅額154000 一般扣除額 73000 薪資扣除額 100000 儲蓄扣除64121 : 扶養身心障礙100000 : 已扣稅額5069 : 660498 - 154000 - 73000 -100000 -64121 -100000 = 169377 : 169377 * 6% = 10162.62 , 10162.62-5069 = 5093 : 5093是我第一次繳的稅,結果上個月叫我補稅(77000的份4620) : 原因是我父母「夫妻已合併申報」 : 所以我的免稅額是77000,這個部分我沒有意見我就補稅4620 : 結果今天我又收到補稅單,這次要補6000元,原因是我父親殘障扣除100000要算在我媽那 既然你都同意你父親和你母親合併申報了(第一次補稅你沒意見) 那你父親的殘障扣除當然也要算在你母親那邊阿 不然你沒扶養你父親卻要申報你父親的殘障特別扣除不是很奇怪嗎? : 請問我媽有在工作我就不能扶養我父親嗎?我家目前的情況怎樣報比較好? : 如果身心障礙100000也扣在我媽那邊只能抵免1236元而已.... : 感謝 : PS.剛剛爬到一篇文說 : 申報為受扶養親屬的效果? : 申報為受扶養親屬,就享有該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及扣除額 : 所以我看起來是可以扶養我父親,可以扣除73000+77000+100000? 你要更正父親由你扶養確實比較有利 你已經補繳了4,620 + 6,000 = 10,620 可以退回來 相對的你母親變成單獨申報那部分也要補繳回去 9,000 你要申報扶養你父親的一般扣除73,000 是不能扣的 單身73,000 "夫妻合併"申報才可以146,000 還有應該不是說你不能扶養你父親 問題根本就是你重複申報你父親阿(你母親跟你都申報扶養了) 況且國稅局根本不清楚你家情況 他們只能在2件當中選一件叫你們補稅 選的當然是你 畢竟夫妻合併申報比較符合一般情況 這樣就說他們設陷阱他們也太無辜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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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版:這就是刁民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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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3:17, , 2F
鄉民:沒有苦民所苦 觀感不佳
02/18 13:17, 2F

02/18 13:17, , 3F
公道自在人心
02/18 13:17, 3F

02/19 01:12, , 4F
很多誤會都是雙方立場不同產生的,好好講都是可以解決的
02/19 01:12, 4F
文章代碼(AID): #1BV1Izz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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