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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權證避險的案外案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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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回個舊文,以下這篇報導應該是最高行判決廢棄北高行 98 訴 2022 號。.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903744.shtml. 寶來權證案 須補稅1.3億.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簡威瑟/台北報導】. 2012.02.16 02:34 am.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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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 po 文, 白天上中時網站就看到這個判決的報導.. 券商未售權證 稅負有減輕空間. # 2010-03-18. # 工商時報. #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寶來證券關於90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有關於認購權證的避險成本、. 交際費以及權利金收入等項,與國稅局產生爭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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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 這個案外案的爭點是:. 券商發行但實際上未出售的權證應否認列為權利金收入?. 台北高行 94 訴 1669、最高行 97 判 183 號的判決基礎事實裡,. 稽徵機關核定的發行權證收入, 是以扣除未出售部分後之金額核定。. (因此, 這兩個判決沒有這個爭點). 這幾個判決認為券商自始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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