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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保險給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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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zypanda (懶惰熊貓(傑森))時間16年前 (2010/05/14 00: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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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7款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 免納所得稅。如確認該筆所得係屬上述人身保險給付,應無課稅問題。. 至於當初指定受益人時有無約定受益比例,兒女三人是否會因為保險給付匯到一人帳戶,. 事後分配不均而有其他意見,這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 發信站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yler時間16年前 (2010/05/13 13: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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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前陣子過世,. 有一筆25萬的保險費可領,. 保險公司向國稅局申報時寫的受益人是我先生的名字,. 但後來發現公公指定受益人是兒女共三人,. 所以保險公司說必須分成三份,. 匯入三人的戶頭,. 但業務員說不必更改給國稅局的資料,. 他說不會有問題,. 等國稅局查到再說。. 請問這樣一來,我先生在明
(還有6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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