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保險給付的問題
※ 引述《myler ()》之銘言:
: 公公前陣子過世,
: 有一筆25萬的保險費可領,
: 保險公司向國稅局申報時寫的受益人是我先生的名字,
: 但後來發現公公指定受益人是兒女共三人,
: 所以保險公司說必須分成三份,
: 匯入三人的戶頭,
: 但業務員說不必更改給國稅局的資料,
: 他說不會有問題,
: 等國稅局查到再說。
: 請問這樣一來,我先生在明年報稅時,
: 必須要報這25萬的收入嗎?
: 還有真的像業務員所說的,
: 不會有問題嗎?
: 我是很懷疑是業務員自己怕麻煩,不去更改,
: 明年害我們被罰
: 請知道的人指點迷津,謝謝!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7款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
免納所得稅。如確認該筆所得係屬上述人身保險給付,應無課稅問題。
至於當初指定受益人時有無約定受益比例,兒女三人是否會因為保險給付匯到一人帳戶,
事後分配不均而有其他意見,這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9.114
推
05/14 09:44, , 1F
05/14 09:44, 1F
推
05/14 09:46, , 2F
05/14 09:46,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4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