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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營業稅申報時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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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補充點資料. (3).如期、故意以詐欺或不正當方法逃漏=>7年. 6.台財稅第61140號函(稅捐稽徵法第20條).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一下,因為有舉例子,這號函的大意,我來濃縮一下,. 大約只有三點:. (1)逾幾「日」之日,並非指工作日。. (2)截限日期要注意是否為星期六或星期日,則截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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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營業稅法)(營業稅自動報繳). (1).每2個月一期 => 次期開始15日內. (2).每1個月一期 => 次月15日內. 2.繳納期間 => 民法第122條(末日之延長). 3.營業稅法第50條(滯納金之處罰) [稅捐稽徵法第20條(滯納金之加徵)]. 4.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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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由於97年3月15日適逢星期六,97年1、2月份營業稅申報. 截止日順延至97年3月17日,請營業人把握期限辦理申報。.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營業人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 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申報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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