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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TA研究助理薪水的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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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回文,若有錯誤煩請其他版友更正!. 因有類似的境遇,所以稍微簡單的理解如下:. 在學學生身分(不計年齡皆可讓父母報扶養). 1.優點是:. 多了一項扣除額(學雜費),但上限是25,000. 其它基本扣除也多一個人可以多扣.. 2.規則(缺點?)是:學生(原po)的收入也要併入父母的收入(簡單的
(還有31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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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爬了文,不過依然不是很清楚. 初步理解是:. 我是在學學生25歲,給父母扶養,現下一個月的薪水4000. 所以怎麼算,一年都不會超過78000. 因此學校有報稅,等寄來扣繳憑單交上去就好了. 然而父母現在在擔憂說. 既然現在已經有工作(無論打工與否,就是有薪水,有薪水就是要報). 這樣是不是要獨
(還有16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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