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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釋憲: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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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轉錄財政部2012/01/20回應新聞稿:. 【財政部對於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之說明】. 司法院今(20)日對於綜合所得稅夫妻合併申報制,作成釋字第696號解釋如下:. 一、 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第17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 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前條(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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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nZu@. ..釋憲: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違憲.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月20日 下午2:39.. ....因財政部公佈的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在報稅時應合併計算,造成一名與丈夫分居多年的婦人要多繳五十多萬元的稅金,婦人不服聲請釋憲。大法官
(還有30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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