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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二親等買賣土地的定價 與 支付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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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LsZ時間10年前 (2015/12/16 18:32),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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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低於公告現值,等於或大於都可以. 剛好等於國稅局是不會有意見. 1.買方存封封面+該筆價款的內頁+匯款單. 2.賣方存摺封面+買賣價款入款內頁. 3.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224.61. 文章網址: https://

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rmei (one)時間10年前 (2015/12/16 18: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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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有資深網友說,二親等的買賣土地的最大程度節稅方式。. 我閱讀的注意之處,是他講說:應以「高於」公告現值去當訂入契約的售價,. 然後再進行後續處理(後續做法不贅述)。. 請教一下大家:如果訂約的售價是「剛好等於」土地謄本上的公告現值;國稅局實務上. 「不會在這一點上」有意見嗎?(其他點的合法與否當
(還有3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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