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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自住(地價稅)戶籍遷出後需主動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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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LLZOZO (sigma)時間9年前 (2016/12/29 08: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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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稅法第41條第2項規定 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即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所以台端戶籍遷出,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仍應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申報;若不為申報可能會有什麼效果呢?依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除補繳應納稅額外,處短匿稅額之3倍。.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l11pman (史粒普)時間9年前 (2016/12/24 01:15),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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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現住的房子當初設籍在此,有去申請自用住宅,. 有地價稅優惠,. 現在我把戶籍遷出去了,家中無人設籍在此,. 不再有地價稅優惠,. 關於地價稅優惠的問題,我需要特地再去申請取消自用住宅嗎?. 或是稅捐處連線就知道了,並不用個人再去申請?.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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