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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出借股票 租賃所得(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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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teyes時間4年前 (2022/03/19 08:18),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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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20年的文章. 不知道後來有人嘗試過結果如何嗎?. 在下第一次被借券,不知道是否需要在除息前CALL回. 所得稅率在20%以上,是否不招回比較有利. 認知上借券跨除權息,拿到權益補償(這部分要課甚麼名目的稅?). 另外借券費用扣除券商手續費要課租賃所得(51). 是這樣嗎?. 還是借券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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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bigstudent (馬克思)時間5年前 (2020/09/14 21: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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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資戶有辦理股票出借(被借的). 然後有跨除權息,拿到權益補償(原本應拿到股利,不過因為出借了,所以補償我). 問題:. 營業員說這個是算在租賃所得(51)裡?. 我上網查,這 權益補償 應該是免稅的吧?. 應該是指 出借收入才是算租賃所得,. 然後單筆超過2萬才要扣10%的所得稅吧?(小資應該
(還有2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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