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尋找有部落格經營經驗且具創意及熱忱的 …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蛇..)時間17年前 (2007/11/29 14:15),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感謝各位同學的回應,也感謝各位的建議, 可能我的說明不夠清楚,所以造成有些同學的誤解,所以我再補充一下囉。 首先,這是我們自行研發的影音串流平台, 說是Live YouTube主要是要讓大家更容易理解,但其實也不盡然相同。 一般的影音服務網站,大概都是做成檔案上傳的形式,就是拍攝完後,再上傳到影音部落 格, 對於手機族群來說,其實不夠方便。 即時一對多影音分享算是我們技術最大的特點,手機在拍攝的"當下",不需要等到拍完上 傳, 其他人就可以透過PC或手機"同時"收看,並且在伺服器端會同步錄影, 拍攝完後,影片也可以隨選即播。 基本上,這樣的技術目前絕不是俯拾即是, 目前手機與數位相機應該是沒有這項服務的,並且與一般的3G視訊電話也不一樣, 視訊電話是一對一,約定式的私人影音溝通,而我們的技術導向是一對多的,類似廣播的 形式。 元智大學這個網站我們有看過,不過應該跟我們要做的服務其實方向不同, 我們主要是focus在"即時"與"影音"的服務,提供兼容於手機與PC的服務平台。 而Kyte tv之前也測試過,他們做得非常好,使用者介面與內容的編輯管理相當棒! 不過在手機即時影音發佈這個部分,他們的效能不算很好,其實比較像是有聲音的投影片 ,因為上傳的內容是"照片"+"聲音",和一般影片還是有一點差別。 這其實是在手機開發程式上的困境,要讓每支手機都能使用影音服務是一項集艱鉅的任務 ,透過照片會簡單許多。 "即時"這個字眼可能容易讓大家混淆,其實各家服務的技術內涵差異很大, 就算是類似的功能,其實performance的差異也只有親身體驗才能知道。 在這部分,我們的技術團隊當然是有一定的自信:) 但我們也覺得還有很多成長的空間。 技術門檻不是一個服務好或不好的關鍵,畢竟滿足使用者的需求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希望能有學生進來合作,畢竟術業有專攻, 主要是希望盡量貼近使用者的需求面,也讓這個服務能更加成熟。 ※ 引述《thuopop (蛇..)》之銘言: : 工研院技術團隊最新研發的行動影音分享技術,可以透過手持式裝置,如:手機、PDA,或 : 是筆記型電腦等作為影音分享發佈的工具,並且利用3G、WiFi或是有線網路「即時」將拍 : 攝的影片透過部落格社群分享給親朋好友,是一個嶄新型態的影音分享服務,簡單來說,就 : 是一個Live的YouTube型態。 : 此服務與技術平台,目前也已經到試運轉階段,希望能先將這一個服務優先在校園使用, : 結合學生的創意點子,共同規畫並設計出吸引人的影音分享平台。 : 因此我們想要找尋幾位的同學 (如果是團隊更好喔! ),對於部落格經營有經驗而且有濃厚 : 興趣的人,當然熱忱是最重要的,或具創業理想的同學,希望本身有一點網頁設計程式基 : 礎,像是PHP、JavaScript、Ajax與CSS,竭誠歡迎你的加入。 : 條件: : 自己有經營部落格 (影音部落格尤佳) : 對於部落格或是網站經營有濃厚的興趣 : 懂得網頁程式設計尤佳 : 具創業理想的同學 : 待遇:詳談 : 工作地點:新竹 : 請附個人履歷、自己經營的部落格網址與聯絡電話 : 若有興趣請mail到黃小姐: wenhsin@itri.org.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112.14

11/29 16:00, , 1F
開發之後跟國內電信業者合作?
11/29 16:00, 1F

11/29 16:01, , 2F
如果是 這算是手機的一種加值服務?
11/29 16:01, 2F

11/30 08:15, , 3F
LivaCast真的滿有潛力的 不過台灣使用者可能需要教育
11/30 08:15, 3F

11/30 08:17, , 4F
也許也能從ustream.tv那樣的webcam livecast平台做起
11/30 08:17, 4F

11/30 08:17, , 5F
畢竟webcam入門門檻比較低 手機cast成本高學生也許負擔不起
11/30 08:17, 5F

11/30 08:18, , 6F
當然如果像一樓說的和電信公司合作給優惠傳輸費率也是不錯
11/30 08:18, 6F

11/30 14:05, , 7F
樓上的這位大大如原po所說 這項服務如果應用在手機或DV 等
11/30 14:05, 7F

11/30 14:06, , 8F
需要無線傳輸技術的提升以及國內電信業者頻寬上的放寬及優
11/30 14:06, 8F

11/30 14:07, , 9F
惠 來促使服務的升級~!
11/30 14:07, 9F

11/30 14:08, , 10F
另外 如與電信業者合作 應採策略聯盟方式讓電信業者無法吃
11/30 14:08, 10F

11/30 14:09, , 11F
下 才能確保利益~!
11/30 14:09, 11F
文章代碼(AID): #17Jba85F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7Jba85F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