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申請商標註冊應注意事項!!!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冬天來了)時間16年前 (2009/08/14 15:40),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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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因為本身是從事商標專利申請工作,最近發現有蠻多商標設計師設計出來的商標, 雖然很漂亮,但卻不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導致客戶將之申請商標註冊時,慘遭 智慧財產局駁回的命運。茲整理申請商標注意事項如後,提供給大家創業時參考。 《申請商標註冊應注意事項》 1、不可用商品本身的說明文字或圖形作為商標:   商標法禁止以商品本身的名稱、形狀、品質、功用或其他有關商品本身的說明   申請註冊,因為商品的說明是業者可自由使用的,若由一人獨占使用,顯然違   反公平競爭原則,所以設計商標要避免單純的商品說明作為商標。例如以「殺   蟑」使用於殺蟲劑,「潔淨」使用於洗衣粉等均為該使用商品的說明,均不得   申請商標註冊。但「克蟑」、「一匙靈」使用於該等商品,因非業者習慣上或   事實上所使用,亦非直接明顯表示商品之說明,故得作為商標。 2、不可與他人註冊在同一或類似商品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   要避免與他人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於設計前應先作商標近似檢索。申   請人可上智慧局網站查詢,或委託商標代理人代為檢索。至於商標檢索的方法   與技巧,等我有空在專文論述。 3、不可以他人著名商標作為商標名稱:   保護著名商標為國際趨勢,我國亦然,商標法並列為禁止註冊事由。著名商標   保護不以在我國註冊為限,只要已為我國相關消費者普遍認識即已足,且其保   護不以相同或類似商品為限,尚及於不類似商品。 4、不可用易使消費者對其商品的內容、性質、品質、產地會發生誤認誤信之虞的 文字、圖形作為商標:   例如以「烏蔘」使用於雞肉商品會使人誤認為其商品含有人蔘的成份;以公賣   局紅標米酒的「紅標」二字使用於藥酒商品會使人誤認其商品為米酒或含有米   酒成份;申請人為新竹香山地區的酪農卻以「初鹿」使用於鮮奶商品,則有使   人誤認其商品係產自台東初鹿而對其產地產生誤認之虞,均為商標法所禁止。 -- 在不公平交易的舞台上,智慧財產權是要角。 它被仿冒、被侵害。它為競爭伎倆穿針引線,以合法掩護非法。 它是法院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常客。 我的格子:http://tw.myblog.yahoo.com/cattila-09284978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51.67 jiasingcheng:轉錄至看板 i-enterprise 08/14 15:41

08/17 23:28, , 1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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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原PO。因奇摩部落格已停止服務,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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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寫商標專利文章已搬家至新部落格(網址如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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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任何商標專利問題歡迎至新部落格留言或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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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我會逐一回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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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XHJqS6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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