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如何保護網站創意不被剽竊?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時間14年前 (2012/07/01 23:18), 編輯推噓5(50213)
留言21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22 (看更多)
※ 引述《XDboy (擦地男孩)》之銘言: 不好意思,我好像通篇沒有用任何「經驗」或是「多數」的詞來回應, 所以你前面那一整團的胡扯我理所當然的可以忽略。 身為一個曾經失敗又再次創業的創業家,我可以很理所當然的說, 「大多數的創業家是會失敗的」,但是我們還是堅持然後繼續努力的做下去。 我提Groupon Navigator的例子有說那個idea很爛嗎?我和Goodlife還有五折日報 的創辦人私交算是不錯,我非常的清楚他們之前做了什麼,現在再做什麼,還有 未來想做什麼。我也一直堅信idea是不分好壞,只有做的好或者是做不好的區別, 我想是你搞不清楚重點吧。雖然我很不想潑你冷水,但地圖日記被groupon買 的時候Goodlife已經做好了,你那個時候才想到未免也太慢了吧。 沒有任何人可以對idea打分數的,所以我也一直相當唾棄那種創業的評審比賽, 如果今天Twitter去參賽,真好奇他們會得幾分。 XD 創業不是用說的,也不是用想的,你認真的開始做就會知道這其中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當一個人會說什麼「那個idea我以前也想到,只是我沒做」或者是「創意有多麼的寶貴 」的時候,那很抱歉,你所謂的「創業」只是耍耍嘴皮子罷了。你把創業想的太簡單了 ,因為你的創業不過是馬後砲還有臆測,而不是真正的解決問題。 Idea的價值不是想了多久或是如何保護,當Idea被實現以後,它才會有所謂初步的 「價值」,如果你想一直浪費時間在保護那不存在的價值,或者是滿腦子想著要 「誰先」,我也只能祝福你了。 對了,在這個版上「想要」創業的人我可以確定有你, 其他更多的人,他們「正在」創業。 等你真的花了一些時間做了些什麼東西出來,你就會知道你在這邊辯解的這些 「價值」有多麼的微乎其微。 Kenzo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5.183.69 ※ 編輯: kenzou 來自: 124.155.183.69 (07/01 23:29)

07/02 00:14, , 1F
不好意思,我看你第一段就提到了經驗,現在第一段又自打臉
07/02 00:14, 1F

07/02 00:24, , 2F
我第一段提到經驗?
07/02 00:24, 2F

07/02 00:25, , 3F
我哪裡提到經驗了啊?你想自打臉也不是這樣吧。
07/02 00:25, 3F

07/02 00:26, , 4F
你第一段就下結論說,等累積了"經驗"和能力,根本就不會想剽
07/02 00:26, 4F
若是之後我聚集足夠經驗和能力, 我也會是來玩這套,鼓吹IDEA不重要的理念, 然後聽到不錯的,馬上關上門東改一點西改一點做出來。 你還是在自打臉,我只是copy XDBoy說的拿來回應而已,是誰在拿經驗壓人啊?

07/02 00:26, , 5F
竊別人的創意,呵,這部是很快就下結論嗎?用經驗去押人哪
07/02 00:26, 5F

07/02 00:27, , 6F
隨便就可以舉幾個國內有賺錢的創業團隊,即使賺過錢後,還是
07/02 00:27, 6F

07/02 00:27, , 7F
會copy國外的創意進來做,這結論超不符合實際的吧
07/02 00:27, 7F

07/02 00:28, , 8F
郭家兄弟離開Groupon出來再創業,不就是快速推出別人印證過
07/02 00:28, 8F

07/02 00:28, , 9F
的商業概念嗎?
07/02 00:28, 9F
是啊,你隨便就舉了一個錯誤的例子,真是令我佩服。 郭家兄弟不是Clone還沒有做出來的Idea,他們是Follow Samwer三兄弟的Business Model ,這種複製已經被市場驗證過的Idea的行為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 這個討論串是在討論還沒有出現在市場的「創意」該不該保護,會不會被複製,你要不要 先從第一篇開始看完,看「清楚」了再來討鞭還比較有意思一點。 ※ 編輯: kenzou 來自: 124.155.183.69 (07/02 00:37)

07/02 00:37, , 10F
我是說你前一篇的第一段呀,你這篇不就是要回應上一篇嗎?
07/02 00:37, 10F

07/02 00:38, , 11F
所以我說我沒有提到「經驗」啊,那句是從XDBoy原文複製來的
07/02 00:38, 11F

07/02 00:38, , 12F
請問您是在跳針跳心酸的嗎?
07/02 00:38, 12F

07/02 00:39, , 13F
奇怪我剛剛看了好幾次怎麼沒看到XDboy有這段...
07/02 00:39, 13F

07/02 00:43, , 14F
你眼花看不清楚,怪我囉?
07/02 00:43, 14F

07/02 00:44, , 15F
明明就是你自己重寫的吧?根本就不會想的結論,是你下的啊
07/02 00:44, 15F

07/02 00:45, , 16F
所以我哪裡提我自身的經驗或是能力,甚至用「經驗」來壓人?
07/02 00:45, 16F

07/02 00:45, , 17F
是啊,我下了結論,so?
07/02 00:45, 17F

07/02 00:45, , 18F
你寫這段的意思,不就是因為創過業,體驗到其他環節的重要,
07/02 00:45, 18F

07/02 00:46, , 19F
所以用經驗來下結論說,等他累積經驗後就部會想剽竊創意?
07/02 00:46, 19F

07/02 00:46, , 20F
是不是這個意思?
07/02 00:46, 20F

07/02 00:48, , 21F
重點是我哪裡用「經驗」來壓人了?那個叫推論,謝謝。
07/02 00:48, 21F

07/02 00:49, , 22F
我第一段寫的是我通篇沒有用「經驗」還有「多數」來回應。
07/02 00:49, 22F

07/02 00:49, , 23F
這有什麼不對嗎?
07/02 00:49, 23F

07/02 00:50, , 24F
我對筆戰沒什麼興趣啦,如果有什麼高見歡迎分享到這個版上
07/02 00:50, 24F

07/02 00:51, , 25F
喔,我讀起來以為是這樣,你沒有這層意思是我誤會了,抱歉
07/02 00:51, 25F

07/02 00:51, , 26F
讓大家見識見識。
07/02 00:51, 26F

07/02 00:51, , 27F
不過很顯然的,在"歷史"上那段,和最後一段,你都用多數回應
07/02 00:51, 27F

07/02 00:52, , 28F
不過記得,別再舉錯誤的例子了。
07/02 00:52, 28F

07/02 00:52, , 29F
我只是指出你文意的矛盾點而已
07/02 00:52, 29F

07/02 00:53, , 30F
你要轉討論成熟的概念和不成熟也可以啊,回到XDboy那篇,
07/02 00:53, 30F

07/02 00:53, , 31F
是啊,那個叫邏輯推論,不叫多數。
07/02 00:53, 31F

07/02 00:53, , 32F
用你這篇根本無法反駁;是,我會小心別舉出你自己歸類在錯誤
07/02 00:53, 32F

07/02 00:54, , 33F
的例子
07/02 00:54, 33F

07/02 00:54, , 34F
好,請快去創業吧。記得不要告訴大家你的Idea不然會被抄窩
07/02 00:54, 34F

07/02 00:54, , 35F
Orz
07/02 00:54, 35F

07/02 00:55, , 36F
謝謝提醒啦,我不是說其他不重要,我創業也快一年,我只是重
07/02 00:55, 36F

07/02 00:55, , 37F
啊?那不叫「我」歸類在錯誤的例子。根本文不對題,對在哪?
07/02 00:55, 37F
還有 141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7/03 19:28, , 179F
的論述依據
07/03 19:28, 179F

07/03 19:29, , 180F
我想很多先進已經補充很多了,你只是沒有理解而已
07/03 19:29, 180F

07/03 19:29, , 181F
這句話可以造樣造句還給你,我前面也說過不是不了解你們的
07/03 19:29, 181F

07/03 19:30, , 182F
主張,我和XDboy質疑的是,你們如何證明需要保護的idea一
07/03 19:30, 182F

07/03 19:30, , 183F
但從你的論點中,有太多的問題,多到我也不想回了…
07/03 19:30, 183F

07/03 19:30, , 184F
點都不存在?如果不能,那也沒什麼好強硬回應的,我們也沒
07/03 19:30, 184F

07/03 19:31, , 185F
反對你們說的先做了才能體會箇中奧妙,只是這種自以為窮究
07/03 19:31, 185F

07/03 19:31, , 186F
所有創業面對情況的可能性去武斷回覆說別跟我講保護idea,
07/03 19:31, 186F

07/03 19:31, , 187F
你有沒有搞清楚企劃、計畫、構念、技術、專利,這幾個名詞
07/03 19:31, 187F

07/03 19:32, , 188F
的定義阿……我建議你先把名詞的定義學好先
07/03 19:32, 188F

07/03 19:32, , 189F
你也站不住腳,你要宣揚100%的主張,就拿出高一點的說服力
07/03 19:32, 189F

07/03 19:33, , 190F
不然你講的和大家講來講去,結果原來是講不一樣的東西~XDDD
07/03 19:33, 190F

07/03 19:33, , 191F
你指的「IDEA」,是指其中的那一個? 還是其他~你要不要先說
07/03 19:33, 191F

07/03 19:33, , 192F
一下?
07/03 19:33, 192F

07/03 19:34, , 193F
我知道這其中的差別啊,你可以討論到這邊才改口說你們對
07/03 19:34, 193F

07/03 19:35, , 194F
idea是不能衍伸至企劃、概念、專利,那前面也沒啥好鞭的,
07/03 19:35, 194F

07/03 19:35, , 195F
我頭壞了才要站住腳咧…XDDDD 你有看過典範沒被推翻過的嗎?
07/03 19:35, 195F

07/03 19:35, , 196F
你的論點真是舉一個錯一個也…XDDD
07/03 19:35, 196F

07/03 19:35, , 197F
因為我覺得些企劃、概念、申請專利,都是可以在開始燒錢、
07/03 19:35, 197F

07/03 19:36, , 198F
不…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先進,講的IDEA指的是「構念」
07/03 19:36, 198F

07/03 19:36, , 199F
成立公司前開始做,之後也可以做,idea不會到後來就非idea
07/03 19:36, 199F

07/03 19:36, , 200F
這點我想這是大家共通的,但我覺得你可能指的是「專利」,所
07/03 19:36, 200F

07/03 19:36, , 201F
以我才覺得你應該要先定義說明好
07/03 19:36, 201F

07/03 19:38, , 202F
那你又錯了,因為IDEA本來就附合在企畫裡面,怎麼可能會有
07/03 19:38, 202F

07/03 19:38, , 203F
idea的保護方式不包含專利嗎?談保護自然會談到專利選項啊
07/03 19:38, 203F

07/03 19:38, , 204F
企畫和IDEA分開的,我還真的沒看過阿…
07/03 19:38, 204F

07/03 19:40, , 205F
算了,我覺得好像又鬼打牆了……剩下的請其他先進幫你好了…
07/03 19:40, 205F

07/03 19:40, , 206F
對啊沒有分開,所以討論保護idea不能含保護企劃概念專利?
07/03 19:40, 206F

07/03 19:40, , 207F
你有沒有真的申請過專利阿…你知道專利都怎麼寫的嗎…=___="
07/03 19:40, 207F

07/03 19:41, , 208F
我真的是服了…Orz.......................救命…
07/03 19:41, 208F

07/03 19:42, , 209F
我沒有寫過,你知道怎麼寫請說明他跟保護idea如何無關吧?
07/03 19:42, 209F

07/03 19:43, , 210F
我也覺得在這段跟你談idea和其他定義這是有點鬼打牆啦
07/03 19:43, 210F

07/03 19:43, , 211F
講到這邊,真的只能請其他先進和你分享了…我真的不知道該
07/03 19:43, 211F

07/03 19:44, , 212F
怎麼和您解釋阿…
07/03 19:44, 212F

07/03 19:45, , 213F
您也辛苦了
07/03 19:45, 213F

07/04 02:27, , 214F
好文 推一個
07/04 02:27, 214F

07/04 13:37, , 215F
嘖!要打那麼多推文應該直接回文 也比較好閱讀啦
07/04 13:37, 215F

07/04 13:38, , 216F
話說 如果twitter一開始是在台灣去參賽 可能會被評審酸
07/04 13:38, 216F

07/04 19:24, , 217F
是,很抱歉倫為意識型態之爭,我會找時間整理正面的觀點發文
07/04 19:24, 217F

07/04 19:29, , 218F
我覺得其實好像和k大想法沒差很遠,只是多那1%的歧異在爭論
07/04 19:29, 218F
文章代碼(AID): #1Fy6fGau (toberi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y6fGau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