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合夥問題想請教各位老闆...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時間12年前 (2014/04/18 18:21), 12年前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某老闆在台北經營連鎖飲料店 前些日子到南部發展開了分店,投資了一筆金額 因為無法全心顧著,所以目前是請員工在顧,當然老闆不在員工多少會打混 最近派下去的員工因為是個年輕人(又是單身),可能在鬧情緒不想做了 恰好有這個機會,我和我太太剛好是老闆的親戚 老闆就問我們是否有意願下去經營看看 並且合股一半當初投資的金額...說真的這筆金額有點大... 目前我們只能拿出部分,老闆也願意接受不足的金額未來慢慢攤還,直到還到合股一半的金額, 最後老闆(以下代稱A)和我們(以下代稱B)會各握有一半的經營權 可是屆時真正做事的僅有我和我太太兩個人(=只有B方出人出力),所以A同意會支薪給B 不過問題來了,因為實際上是雙方共同經營的,B支薪部分應該從何來源才對雙方皆較公平呢? 1.由A自己的口袋支付給B方一個人的薪水(=雙方各負擔一人的薪資),然後淨利部分對半分... 2.直接由總營業額先扣除B方兩個人的薪資後(=固定人事成本開銷),剩下的淨利再對半分...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建議方式請各位老闆給點建議囉^^ 補充一下,1.並不是真的從A口袋支付,而是薪水部分由A來負擔一個人的薪資 提醒您! 發文前,請先看看爬文往上看看 或按Z看一下精華區 -------------以上文字發文前請刪掉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52.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berich/M.1397816477.A.76A.html

04/18 18:32, , 1F
2.用公司的現金流給付.而不要再用私人戶口
04/18 18:32, 1F

04/18 18:45, , 2F
照理說 是2才對 工作的薪資 該由公司方面出
04/18 18:45, 2F

04/18 18:45, , 3F
而不是用私人帳戶 出
04/18 18:45, 3F
※ 編輯: hourjustin (114.37.252.56), 04/18/2014 19:59:02

04/18 22:05, , 4F
2才是正解
04/18 22:05, 4F

04/18 22:06, , 5F
1跟2 二邊最後拿到的錢不是都一樣嗎~_~"
04/18 22:06, 5F

04/18 22:25, , 6F
我認識一個朋友,開連鎖飲料店,他不開放加盟,只開放合夥
04/18 22:25, 6F

04/18 22:27, , 7F
加盟者佔51%,他出49%,店的利潤,加盟者佔51%,剩下固定給
04/18 22:27, 7F

04/18 22:29, , 8F
總部,直到股份完全給加盟主為止
04/18 22:29, 8F

04/18 22:31, , 9F
兩個方式拿到的錢應該是不一樣的...
04/18 22:31, 9F

04/18 22:31, , 10F
但事實上飲料店的設備裝潢的錢差不多是50%股金左右
04/18 22:31, 10F

04/18 22:32, , 11F
所以加盟者,自己出了所有的資金,再吐回1倍的資金給總部
04/18 22:32, 11F

04/18 22:33, , 12F
萬一生意不好,那些二手設備總部可以拿回一半
04/18 22:33, 12F

04/18 22:35, , 13F
你要審視的是你出的錢會不會超過這家店的真實價值再來
04/18 22:35, 13F

04/18 22:35, , 14F
考慮要不要合作
04/18 22:35, 14F
文章代碼(AID): #1JKFoTTg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JKFoTTg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