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7-11便利商店加盟契約:一致性形象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法喬斯加盟筆記)時間11年前 (2014/11/12 10:07),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CVS 看板 #1KOi0cyC ] 作者: franchisesir (法喬斯加盟筆記) 站內: CVS 標題: [討論] 7-11便利商店加盟契約:一致性形象 時間: Wed Nov 12 10:04:18 2014 話說在前頭 當初開始細讀 7-11 便利商店加盟契約並作成筆記,是為了更了解加盟行為,作為日後撰 寫博士論文的素材之一,畢竟他是國內加盟模範或便利商頭龍頭, 如果沒有好好花時間 研究他,怎敢說自己在研究加盟。 之前有透過各種關係試圖取得 7-11 加盟契約,可惜一無所獲。反而是其他國家(例如美 國和日本)的 7-11 便利商店加盟契約比較容易取得,所以之後的討論文章,如果沒有特 別提及,講的就是美國和日本的加盟契約。 即便便利商店加盟已經發展了很多年,也有前輩寫了「血汗超商」一書,但很多人對於便 利商店的加盟模式仍一知半解,所以決定花點時間把自己的筆記寫成文章,供大家參考與 檢驗(如果有人願意提供我國的契約,非常歡迎與感謝)。 本板有許多加盟的血淚談,而我想透過契約條款的討論,讓想要加盟便利商店的人更了解 加盟便利商店的契約上與法律上問題。 一致性形象條款 連鎖加盟的核心,就是提供透過一致模式提供商品或服務,讓客戶到每家店時(不管是加 盟店或直營店)都能接受到相同服務。就我所接觸的加盟業主,大多都知道這樣的概念, 但都沒有放入契約。7-11 加盟契約則明確約定「一致性形象」條款,並且寫明乙方同意 接受這樣的觀念參加 7-11 便利商店系統,以相同方法經營加盟店,以呈現 7-11 一致的 高品質形象。 至於這樣的條款可不可解釋為加盟店依契約應履行之義務?日後加盟店違反時, 7-11 加 盟總部(加盟業主)可不可以因此主張加盟店違約要求支付違約金?由於這個概括條款涵 蓋範圍實在太廣,任何加盟店不遵守手冊或總部指示的行為,都可能被解讀為違反這個條 款,我認為可以再研究與討論。 同意接受更新裝潢或設計 我所住的街上有兩家 7-11 加盟店,兩家都是同一個加盟者,今年上半年依序重新裝潢 (整間店拆掉不營業一段時間),後來碰到親站櫃台的加盟者,我就問他:你們是直營店 喔?最近又改成新一代店?我才知道兩家都是加盟店,而且是同一人經營,他也告訴我是 總部要求,所以不得不重新裝潢。 其實這也有寫入加盟契約,乙方同意 7-11 便利商店系統因技術革新、維持競爭力、客 戶期望或其他市場變化修改便利商店系統的產品、服務、方案、方法、程序,還有建築設 計、標誌與設備。 我在這邊的疑問是,商業實務上加盟店更新裝潢的頻率是多久?一年、三年或五年?還是 加盟總部要求就必須更新裝潢或改成新一代店?加盟總部真的可以依據這條就要求加盟店 更新裝潢?加盟店可不可以主張更新裝潢太過頻繁?或者 7-11 加盟總部只是以技術革新 、維持競爭力、客戶期望或其他市場變化要求更新裝潢有違誠信?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地 方。 了解投資與經營風險 這個條款其實在國內加盟契約已經很常見了,講白了就是加盟者投資這家加盟店不一定賺 錢,能不能賺錢取決於加盟者的經營能力、景氣與市場變化等等,加盟店自負盈虧。這就 像是基金的說明:「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待續... 網誌標註重點版:http://franchisesir.blogspot.tw/2014/11/7-11.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48.10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VS/M.1415757862.A.F0C.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ranchisesir (27.242.48.109), 11/12/2014 10:07:58

11/15 08:08, , 1F
有機會還是想看臺灣版
11/15 08:08, 1F
文章代碼(AID): #1KOi3_S_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KOi3_S_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