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人公司營登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問題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奇諾)時間5年前 (2020/09/29 22:26),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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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07.07.23台財稅字第10704004880號令摘要: 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之營業人,以住家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 未僱用員工,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者,准申請按住家用稅率及自用住 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說明: 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及自用住 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該營利事業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 裝置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者,房屋 及土地所有權人得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及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申請按住家 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想請教是否有前輩有實際適用的經驗, 敝人一人公司登記在自家住宅, 營業項目為影像服務, 接案都在網路上執行,或line、ig上聯絡, 拍攝在外景或客戶地點; 業餘兼營網拍代訂(客人下單後再向廠商訂購後才從廠商處發貨) 自家除了小相機沒有存放其他東西, 大部分製作的硬體設備也會採取租賃器材方式, 我自己判斷應該符合條件, 但今天公布們說這個條件會有點嚴苛, 我的小相機需不需要消失自家一陣子? 想請教前人經驗,謝謝!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7.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601389589.A.17A.html

09/30 01:56, 5年前 , 1F
www.facebook.com/NPP.PonPon/posts/4661836205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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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8:36, 5年前 , 2F
感恩 看完我97%符合,但還是怕前線人員不熟悉法規
09/30 18:36, 2F

09/30 18:36, 5年前 , 3F
感覺國稅局對這個適用情形不是很清楚
09/30 18:36, 3F

10/01 23:29, 5年前 , 4F
營業人跟公司不一樣吧
10/01 23:29, 4F

10/03 00:23, 5年前 , 5F
看地區的國稅局,板橋的承辦很熟且說明很清楚,超感謝
10/03 00:23, 5F

10/03 01:12, 5年前 , 6F
你要舉證你後製不在家中,不然還是不符合未供辦公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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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06, 5年前 , 7F
這是比較新的營業處所稅率法規,有些承辦人你不提可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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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07, 5年前 , 8F
不知道,所以直接請你轄區的承辦人來更正與拍照認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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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07, 5年前 , 9F
自己想來想去加上我們加油添醋最後定局都還是你的管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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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08, 5年前 , 10F
辦人員,而且真心覺得這省不了多少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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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09, 5年前 , 11F
希望你說相機是開玩笑,因為是以你住宅有無放置工作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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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10, 5年前 , 12F
或者屯放貨物當作依據吧.簡單來說我覺得具體做法,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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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11, 5年前 , 13F
個人倉庫租個半坪放你的所謂租賃器具,然後跟國稅局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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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12, 5年前 , 14F
不然我覺得你後製的器材用租賃的,也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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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13, 5年前 , 15F
租工具跟買工具在你家從事營業事務,不符合自用住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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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SqGL5w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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