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參加市集擺零食小吃攤算那一個營業項目?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Lune Nera)時間2年前 (2023/09/22 16:3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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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是開店面,公司登記的地址是沒有提供餐飲的。 這樣台北市登記時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會怎麼認定? 只有參加市集活動時,在現場提供飲料/手做飯糰之類的銷售, 是要登記其他餐飲業嗎? F501060 餐館業 Restaurants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 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 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F501990 其他餐飲業 Other Catering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22.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695371450.A.EE3.html

09/24 21:11, 2年前 , 1F
擺攤沒人在登記的吧?
09/24 21:11, 1F
文章代碼(AID): #1b3L2wxZ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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