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參加市集擺零食小吃攤算那一個營業項目?
因為不是開店面,公司登記的地址是沒有提供餐飲的。
這樣台北市登記時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會怎麼認定?
只有參加市集活動時,在現場提供飲料/手做飯糰之類的銷售,
是要登記其他餐飲業嗎?
F501060 餐館業 Restaurants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
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
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F501990 其他餐飲業 Other Catering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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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9/24 21:11,
2年前
, 1F
09/24 21:1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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