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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berich ]
討論串[議題] 是不是需要更清楚的定義網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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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與生活已經越來越貼近,所以許多原本的分界現在都已經變的很模糊. 或許透過這個討論可以讓大家在重新思考原有的分界點。. 網路創業在我的分類中可分下面兩個大類.... 1. 透過網路技術提供模式的創新 - (開發工具讓人來使用). 這類型我覺得是在經營一個平台,透過一個模式的改變或是將一個實體.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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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幾篇文關於版聚可能有的疑慮是不是可以從區隔規範來處理,. 以避免大家浪費時間爭議不相關的文章?. 請大家先看一下7/3 bboyfred板友的網聚文章。. 最大的爭議難道不是該事業體本身嗎?. 問題在於到底是只要有使用網路,正在創業算網創?. 還是講求技術革新與服務架構建立在網路環境的事業體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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