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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berich ]
討論串[問題] 小老闆的兢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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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想多說…. 這種競業條款不像民法的有名契約規定明白. 有一定的要件可以判斷有效無效. 所以在這個板上說有效無效根本就沒有用. 一切都要靠個案判斷. 而所謂的個案判斷. 就是叫給當事人間去判定. 交給法官去判定. 而後者關係到當事人雙方的訴訟能力或舉證. 一切也說不定. 根本沒辦法在這個板上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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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我想你真的很生氣 不然我以為是控制碼. 這周頗悠閒可以回你一下. 1. 我的回文只針對您說的競業禁止解釋, 我哪裡像您這樣指名道姓說您壓榨勞工?. 您要自己戴上壓榨勞工的帽子 , 請自便. 2. 不得低於一半您就直接引申為只要賠一半? 嘖嘖~. 法律不會因為你是小工作室或台積電(台積電: 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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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反應過度,但是既然shietsd認為我壓榨勞工,作點澄清也不為過吧. 我原文中寫:. 中心思想是「正因為小規模事業,更要規劃競業禁止」,因為你沒有很多資本可以去. 尋求正義,也沒有很多資本可以任由人去竊取損害。. 一般主張「競業禁止無效」是指「無補償的離職後競業禁止」,因為妨害勞動權益。. 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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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晃來這個版看看 因為以勞力創業為多 所以沒多注意. 不過看到這競業禁止的解釋 我還真的無言. 我終於知道鬼島不愧是鬼島 資方無敵天堂. 看一下行政院勞委會的解釋很難嗎? "簽訂競業禁止參考手冊". http://www.cla.gov.tw/site/business/414ea820/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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