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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berich ]
討論串[問題] 這樣合夥可行嗎 A出錢 B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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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回文. 目前初步想法是. 完全交由 B 決策. 不管是器材還是用人還是定價還是營業時間. 等於A就是丟一筆錢給B玩. 時薪有點難計耶. 我想真要創業. 除了睡覺吃飯時間 都是在想公司如何營運. 除了實際卡在店裡的時間外. 其他時間也會做文宣、寫文案. 開發客源、找廠商比價之類的. 一旦計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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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請註明各項決策以B為主 包含用人決策. 若遇兩人意見不同時 則請第三方公正人評估應以哪種決策為佳還是要有薪水 但可以低一點 如2萬 剩下2萬在會計上作執行股東借代給公司未來須償還給執行股東B洗洗睡啦 起碼也要計時薪沒發薪水就不叫淨利喔 這個要弄清楚200萬很多耶 不能用坐享其成來形容 如果這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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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老闆指教. 如果與A與B想合夥開一家店 (eg.咖啡廳、小餐廳之類的). A 出200萬 ,佔股50%,但完全不參與第一線工作 (因為有別的工作). 頂多當嘴砲顧問或用人脈找廠商、找銀行. B 負責營運、看店,完全沒出錢,但四年不領薪,佔股50%. (因為預設薪資 4.5K/m x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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