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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berich ]
討論串[問題] 跟人合夥創業著麼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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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個人經驗我的建議如下. 我相信原PO是好意讓對方可以共享利潤的,畢竟對方負責市場和行銷部份,專利我覺得要尊重當初的設計者,而且對於雙方也需要有保障,專利共有的部分如同前面所提到的基本上不太可行,我建議採利潤中心制,將資金鎖在成立公司內,讓公司可以獨立運作,減少其他個人因素或是其他私人問題,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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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跟人合作一個項目,我負責設計、生產. 朋友負責市場跟行銷的部份,目前還在畫設計圖的階段. 雖然我作人誠信沒打算搞東搞西,我也沒有不信任朋友. 但是在社會上打滾了幾年,實在不敢跟人賭人心. 我只想保護自己,但是還是會怕東西設計完量產後. 被一腳踢開,我目前有打申請專利用專利共有讓他占90%、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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