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掛冠] 致TheRock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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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denmark (邁向專業口筆譯員)時間17年前 (2008/12/21 01: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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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來發表一點點拙見嗎~~. 因為最近太累了~加上晚了熬夜對身體不好~以下用重點表達:. 1. TheRock 版主真的很鞠躬盡瘁~辦翻譯比賽~光是改翻譯~. 我就先投降舉一半。. 2. 個人覺得~版主的文章真的~有點難懂。常常按end。. 3. 敝人認為,讓人簡單易懂的版規是最棒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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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6→)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eRock (就是這樣)時間17年前 (2008/12/18 17: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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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johanna 板主這篇文章,謹在此回覆如下:. 首先是關於格式要求的部份:. 前篇關於格式要求的部份,主要目的在於使本板板規中「情節重大」之定義明確化,使. 板友有所遵循。. 而就板主之處理方式部份,公告內使用文字為「得」,即「可以」的意思。換句話說,. 並非一有違反此類行為板主就「必須」如
(還有1331個字)

推噓8(8推 0噓 1→)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hanna (HANA)時間17年前 (2008/12/18 14: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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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表達一下對於新公告的意見:. 我很感佩TheRock板主為維持板上秩序所付出的努力,. 無論板規解釋之詳細、實際執行之魄力皆是有目共睹,. 不過我同時也感到有種逐漸變成嚴刑峻法的趨勢?. 先前修改第七、第八點板規,為的就是讓複雜的程序化繁為簡,. 改成刪文寄回既能以良好效率解決格式錯誤的文章
(還有40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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