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24小時內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熱門看板
看板列表
我的收藏
最近瀏覽
批踢踢 PTT 搜尋引擎
看板
[
translator
]
討論串
那個板規草案我有意見! XD
共 2 篇文章
排序:
最新先
|
最舊先
|
留言數
|
推文總分
內容預覽:
開啟
|
關閉
|
只限未讀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2
Re: [轉錄]那個板規草案我有意見! XD
推噓
0
(0推
0噓 0→
)
留言
0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rebellian
(nobody)
時間
19年前
發表
(2007/02/19 04:12)
,
編輯
資訊
0篇文章回應此文
0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0個連結
link
0
內容預覽:
前文述刪. 在此不是要對版規草案提出意見. 只是針對一個英文用詞做討論. 在法律用語當中. 由陪審團做成的判決才叫verdict. 在沒有陪審團的案子中. 由法官本身所做的判決是用judgement這個字. 兩個用語是有一點點差別的 說明一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1
[轉錄]那個板規草案我有意見! XD
推噓
0
(0推
0噓 0→
)
留言
0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TheRock
時間
19年前
發表
(2007/02/19 01:52)
,
編輯
資訊
0篇文章回應此文
0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0個連結
link
0
內容預覽:
※
[本文轉錄自
TheRock
信箱]
. 作者: finavir (手機文化研究中). 標題: 那個板規草案我有意見! XD. 時間: Sun Feb 18 23:24:26 2007. ↓因為我非常龜毛和detail-oriented,所以。↓. 然後,反正我現在還在早春還很冷的哈德遜灣,而我這
(還有133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