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那個板規草案我有意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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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bellian (nobody)時間19年前 (2007/02/19 04: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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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述刪. 在此不是要對版規草案提出意見. 只是針對一個英文用詞做討論. 在法律用語當中. 由陪審團做成的判決才叫verdict. 在沒有陪審團的案子中. 由法官本身所做的判決是用judgement這個字. 兩個用語是有一點點差別的 說明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eRock時間19年前 (2007/02/19 01: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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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TheRock 信箱]. 作者: finavir (手機文化研究中). 標題: 那個板規草案我有意見! XD. 時間: Sun Feb 18 23:24:26 2007. ↓因為我非常龜毛和detail-oriented,所以。↓. 然後,反正我現在還在早春還很冷的哈德遜灣,而我這
(還有13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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