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申請失業補助主動求職認定規則有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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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ygnusx32 (......)時間8年前 (2016/12/03 13:4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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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認定, 就業通介紹卡推介一家,回覆後2-3周完成第一次認定->領第一次給付. 再一認定,30日內2次求職記錄(104等不限),但要打電話照會或對方回覆信件等,只寄履歷不算完成喔。認定那天會再開一家就業通介紹卡,以上要回覆後等2-3週完成認定後才會領到第二次給付. 再二認定就同再一認定一様,30日
(還有19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zero0819 (方頭獅)時間8年前 (2016/12/02 10: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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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十一月中也被裁了,前些日子去申請. 承辦人也是跟我說認定要在台灣就業通求職失敗才算. 因為只有台灣就業通才是跟政府就業服務單位合作的,他們才能開介紹卡. 每次繳回都要以介紹卡為主,所以變相的變成說只能認定台灣就業通的職缺. 104跟其他人力銀行都不算. 加油!!祝順利找到工作. --.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shsboy時間8年前 (2016/11/30 14: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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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小弟10月也被裁了. 前幾天才把手邊的事忙完去申請失業補助. 但我跟承辦的人問有關主動求職的問題. 跟我查到的不太一樣. 我看到一些朋友都說可以直接在104投履歷 如果公司未回覆只要打電話確定沒有機會. 就算是一次求職失敗. 但我在那問到的是. 他們說一定要在台灣就業通上的職缺求職失敗才
(還有5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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