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商事法的公積/盈餘計算題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仆街)時間16年前 (2010/02/11 15: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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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設立於95年實收資本100萬,95年提列公積19萬, 96年提列16萬,97年提列18萬,98年營業收入300萬,成本120萬 法定公積和特別公積皆為10%,累積公積可參與分配率50% 員工優先分配10%,請問 一.98年度累積公積是?每股盈餘多少元? 二.98年度盈餘可分配給員工多少和股東各多少? 三.若98年度股東提案每股配發2.2股是否可行?應經程序? 一.累積公積是否為19+16+18=53 300-120=180 180/10=18 53+18=71萬 但我看答案是80萬 請問哪裡沒加到呢?還有每股盈餘該如何計算? 二.法定盈餘逾實收資本額50%的部分才可分配 71-50=21 21/10=2.1 股東 21-2.1=18.9 但答案又不對 請問該怎麼算? 三.題目完全沒有提到股數,不知計算的基點在哪? 手邊沒有商事法課本 法律版好像也沒人會 希望前輩能教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0.7
文章代碼(AID): #1BSxJXHT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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