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審計申論二、(一):不就是"會計政策(原則)變動嗎"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時間15年前 (2010/08/31 11: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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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kside (Deutschland/GO!/)》之銘言: : 根據 審計公報#33 第34條:(修正式之規定) : 欲強調某一重大會計事項... : ... : 4.除會計原則變動外,影響本期與前其財務報表比較之重大事項 : ... : --------------------------- : 既然我國財會公報對"折舊方法的改變"採"不追朔既往",大大們也認為這是"會計估計 : 變動",這麼說來,豈不完全落入上述之規定: : 1.除會計原則變動外 (因為屬會計估計變動) : 2.影響本期與前其財務報表比較(因為其不追朔既往,當然影響前其財務報表比較) 曾經有一個叫審計準則公報第二號的東西, 雖然已經被廢了, 不過裡頭有些內文是蠻有參考價值的. 已廢止第二號公報第五條 其他影響財務報表之比較,如不涉及會計原則變動、編製報表主體變動 或會計原則應用錯誤者,則不影響一致性,例舉如下: 1.會計事項處理所應為之會計估計,因新經驗之累積、新資料之獲得 或新事項之發生,而修正以往之估計者,例如折舊性資產耐用年數 及殘值、呆帳之提列或無形資產效益期間等估計之變動。 這大概可以說明審計人員對會計估計的看法. : 3.重大事項 (題目給定) : 那還是得出"修正式無保留"不是嗎? = =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6.244
文章代碼(AID): #1CV7nhMy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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