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有關金融資產轉讓的問題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風中殘竹)時間15年前 (2010/10/03 20:08),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問題如下 南海公司有一筆八年期、利率10%之應收款項3,000,000,於X1月2日 將本金之90%及利率8%之利息予以出售,得款$2,700,000,應收款項 保留部分之公平價值為$300,000。南海公司將持續提供相關服務,依 合約規定以未出售利息作為提供服務之報酬,其公平價值為$270,000 。另取得自對方手中購回類似應收款項(可隨時於市場取得)之選擇權 ,其公平價值為$210,000,並承擔再買回逾期應收款項之有限追索權 ,其公平價值為$280,000,試做分錄。 答案: 現金 2,700,000 買回選擇權 210,000 應收款項 2,465,625 追索權負債 280,000 處分資產利益 164,375 剛好我對這種題目也有疑問,為何出售本金+利息時,分錄的貸方不會有"應收利息"? 我在猜是否解答的想法是將(應收帳款+應收利息)直接用"應收款項"來替代, 因此不會再貸應收利息? 不確定我的想法對不對,麻煩幫我解惑一下...>_<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6.166

10/04 14:32, , 1F
我猜想未來的利息收入都尚未達到認列條件,自然就不會有
10/04 14:32, 1F

10/04 14:33, , 2F
相關的應收利息科目存在了。
10/04 14:33, 2F

10/04 14:37, , 3F
在出售日提早認列未來8年的利息收入,作法顯然不妥。
10/04 14:37, 3F
文章代碼(AID): #1Cg797Sb (Accounting)
文章代碼(AID): #1Cg797Sb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