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高會問題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網球王子)時間14年前 (2011/08/21 02:0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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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公司及台東公司於92年7月1日分別投資$650,000及$350,000之現金, 成立合資企業彰化公司,台南及台東公司分別取得彰化公司65%及35%之股權。 95年8月1日,台東公司將一筆成本$250,000之土地以$280,000價格售予彰化公司。 試問,若台東公司帳上對其合資企業採權益法處理,則95年台東公司帳上應認列 其與彰化公司之間交易所產生之已實現利潤金額為何? A)$6,825 B)$7,275 C)$10,500 D)$19,500 Ans: D 想請教如何作這一題感謝 為什麼是已實現利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80.108

08/21 02:12, , 1F
這題應該是比較久的考古題吧,已實現利潤的意思是有多少金額
08/21 02:12, 1F

08/21 02:13, , 2F
當他已經實現了,不用遞延該毛利,因台東公司持股比例為35%
08/21 02:13, 2F

08/21 02:14, , 3F
若認列投資損益時僅認列期末持股比例部分35%,故65%的損益
08/21 02:14, 3F

08/21 02:14, , 4F
30,000*0.65=19,500視為已實現。
08/21 02:14, 4F

08/21 02:23, , 5F
所以合資原則本身為未實現 其他持有人視為已實現來分享
08/21 02:23, 5F
文章代碼(AID): #1EJ_XPZs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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