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其他綜合損益的重分類調整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土城勤王黨)時間13年前 (2012/08/05 12:5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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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K413 (WK413)》之銘言: : 在林蕙真老師的中會裡面寫到其他綜合損益中只有處分國外營運機構和現金流量避險交易 : 會需要做重分類調整 : 其他的項目在處分時會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 但在證券投資這個章節裡面有個例題是講非交易目的的金融資產列入其他綜合損益的調整 : 在處分金融資產時要做這個分錄 : 借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20,000 : 貸 保留盈餘 20,000 : 同時在綜合損益表中要做重分類調整(20,000) : 到底是為甚麼?? : 想要請教大家一下 : 謝謝!! 你看的這本應該是第六版中會吧,記得這部分好像有勘誤 目前非交易目的金融資產,如果依ias39的話,是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如果處分的話,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是要轉到本期損益 也就是所謂的重分類調整 如果是依ifrs9的話,則是轉到保留盈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75.193

08/05 22:23, , 1F
第六版沒錯 感謝解答!!
08/05 22:23, 1F

05/26 09:35, , 2F
請問一下,若是把OCI直接轉入R/E,是否就不需要作重分類
05/26 09:35, 2F

05/26 09:35, , 3F
調整?這是在鄭中會第10版CH2看到的,有點不懂為什麼..
05/26 09:35, 3F
文章代碼(AID): #1G7Vob6K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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