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可轉換可賣回公司債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ahua)時間12年前 (2013/08/21 13:45),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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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又上來麻煩大家了 因為我在念鄭丁旺的書的時候 發行人 認列可轉換可賣回公司債的時候 決定公允價值順序是 賣回權--->公司債---->選擇權 但是郝強是 公司債--->賣回權---->選擇權 雖然都是債權優先於權益 但是公司債和賣回權應該先決定誰呢?? 因為投資者 如果可以分開認列 是衍生性部分優先認列 看選擇權和賣回權誰高 比較沒有問題 感謝大家回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4.185

08/21 14:52, , 1F
應該是先衡量衍生工具再決定公司債吧
08/21 14:52, 1F

08/21 15:33, , 2F
我的認知是鄭的+1
08/21 15:33, 2F

08/21 16:50, , 3F
郝強和鄭一樣啊 p357頁東方公司 一樣先決定賣回權
08/21 16:50, 3F

08/21 20:40, , 4F
郝自認是鄭的學生阿...不會出相左意見的~~
08/21 20:40, 4F

08/21 20:41, , 5F
只有林旺之爭沒有郝旺之爭
08/21 20:41, 5F
文章代碼(AID): #1I55FfE0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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