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國83年以前的私立大學教師不續聘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欸欸欸欸)時間13年前 (2013/02/21 00: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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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長輩代PO 想請問民國83年前 在私立大學不被續聘 是否依據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 及「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師聘任待遇規程」第6條 "必須" 要呈報教育主管機關核准 長輩遇到的狀況是當時私立大學沒有呈報 後來教育部認為重大事故才需要呈報 長輩認為此程序有瑕疵 故不續聘違法 不知有無熟悉人事規定的先進可以幫忙解惑 幫長輩代PO 再次感謝各位先進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14.159
文章代碼(AID): #1H9G3tlX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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