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份智財權協議書會很扯嗎?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Jazz)時間10年前 (2015/11/16 12:12), 編輯推噓5(5019)
留言24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某公司舉辦比賽。報名時需同時繳交智財權協議書。第一條內容如下: 其中XXXX為公司名稱。 內容是說只要拿去報名的作品,從頭到腳,到內到外,都屬於該公司的? 還沒入選得奬就要先把心血全部奉送給人? ------- 一、 作品名稱: OOOOOOO 雙方同意在2016第一 屆XXXX學生創新設計(設計大賞)比賽期間,因參與設計大賞關係而從 事的任何創作、改良,如生產技術、設計藍圖、電腦程式、外觀設計、機構設計及機器改 良等,其相關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標等之所有權利及修改權 同意屬XXXX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人所有記載或含有機密資訊之筆記、資料、 參考文件、圖表等各種文件或媒體之所有權皆歸XXXX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人同 意簽署供XXXX股份有限公司向相關機關申請、註冊上述相關智慧財產所必需之相 關文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35.45.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47647169.A.323.html

11/16 12:41, , 1F
對方會給出甚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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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31, , 2F
假比賽,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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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別參加了吧,感覺不合理(還是有給高額比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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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5:39, , 4F
當然是扯啊 你簽了你就是白白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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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6:22, , 5F
何必參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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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這種比賽不就是公司打算用小錢挖創意和設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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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11, , 7F
某些國外刊物同意免費刊登的條件不就如此?國科會同意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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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計畫的定型化契約也是如此,不是嗎?XXXX是(NSC+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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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倒了教師被剃出去,但學校財物卻全歸董事會,高等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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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跟專利權是兩碼事 期刊文登了跟專著能否再刊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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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39, , 11F
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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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同意執行計畫 大哥! 申請國科會計畫為的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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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研究費跟各種補助金! 國科會不給錢的話哪個吃飽了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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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學校 教師拿的是學校的薪水 做計劃也要學校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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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 專利法跟著作權法相關條文先去閱讀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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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和原波所舉的公司之狀況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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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國科會研究成果拿去外面賣賣看,結果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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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自己有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嗎? 自己真有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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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只當壁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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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賺頭的材不會去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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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或國科會都算是專利法第七條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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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裡公司並沒有出資情況,出問題可能要用民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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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文章或是書本身可以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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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用文章做出來的產品可以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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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ILV1CZ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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