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參考著作使用博論期刊文章(升副)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Owl)時間8年前 (2017/10/07 04:40), 編輯推噓5(5019)
留言24則, 9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小弟開始擔任助理教授時,並未拿博士論文送審,當時用了一篇SSCI文章當代表作(也是 博論之一部分),其他非I級文章為參考著作。 接下來準備升等副教授,目前代表著作好不容易有兩篇新計畫作出來的single author文 章,應該沒什麼問題。參考著作部分則是當助理教授這幾年有將博論改寫投到不錯的期刊 中,累計有三篇(一樣是single author,I級)。查了一下校內規定(國立頂大)只寫了 代表著作不能是博論之部分,沒有特別規範參考著作部分,不知道若我參考著作三篇都用 博論的研究發表成果(都有掛本校校名),是否有負面影響?是否須註明當時博論並未送 審?我用另外三篇非I級文章取代博論那三篇當參考著作是不是反而較好無爭議? 本校的升等通則提到「代表作」規範卻未提參考著作:「代表作不得為學位論文之一部分 。但未曾以該學位論文送審或屬學位論文延續性研究者,送審人應主動提出說明,經專業 審查認定代表作具相當程度創新者,不在此限」。院級的升等評審作業要點則只提到升等 著作不得為前次升等之文章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4.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07322432.A.579.html

10/07 09:15, 8年前 , 1F
如果你覺得你的研究獨立性可以由這幾篇呈現,那就放吧
10/07 09:15, 1F

10/07 17:54, 8年前 , 2F
single author是社會科學的發表常態嗎? 在理工會被認為
10/07 17:54, 2F

10/07 17:55, 8年前 , 3F
獨佔學生的成果;博論延伸的發表不太妙,會被認為和之前的
10/07 17:55, 3F

10/07 17:56, 8年前 , 4F
有掛勾;理工升等的自評都會先強調和博士論文無關。
10/07 17:56, 4F

10/07 18:13, 8年前 , 5F
每個科系風氣不同,我的領域博論改寫發表在好的期刊也可
10/07 18:13, 5F

10/07 18:13, 8年前 , 6F
以用作升等。
10/07 18:13, 6F

10/07 18:14, 8年前 , 7F
但規定的確是不能跟博論重複
10/07 18:14, 7F

10/07 20:44, 8年前 , 8F
我很好奇 以頂大的標準 只有三篇參考作會給過嗎?
10/07 20:44, 8F

10/07 20:46, 8年前 , 9F
敝人公立後段 當初參考四篇I 就被靠北量太少(社科)
10/07 20:46, 9F

10/07 22:07, 8年前 , 10F
是寫至少五篇(代+參),而且若其中有三篇I以上,就不受
10/07 22:07, 10F

10/07 22:08, 8年前 , 11F
五篇的限制,但好像各學院規定又各不相同
10/07 22:08, 11F

10/07 23:06, 8年前 , 12F
現在不是只能送五篇?
10/07 23:06, 12F

10/07 23:15, 8年前 , 13F
沒錯,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今年二月開始實施只能送五篇
10/07 23:15, 13F

10/07 23:16, 8年前 , 14F
但我看我們系、院的升等辦法都未更新...XD
10/07 23:16, 14F

10/07 23:23, 8年前 , 15F
我們也是,但校更新了就要跟著改
10/07 23:23, 15F

10/07 23:25, 8年前 , 16F
剛查了一下,蔽校很帥地寫了:件數上限不受專科以上學校
10/07 23:25, 16F

10/07 23:26, 8年前 , 17F
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1條第一項第3款送審著件至多五件限制
10/07 23:26, 17F

10/07 23:26, 8年前 , 18F
還可以不按中央法規是怎樣 XD
10/07 23:26, 18F

10/07 23:39, 8年前 , 19F
原來可以不用理教育部
10/07 23:39, 19F

10/08 00:26, 8年前 , 20F
認為涉嫌違法就去檢舉或者爆料
10/08 00:26, 20F

10/08 08:57, 8年前 , 21F
自審的不受五篇限制...比教育部嚴可
10/08 08:57, 21F

10/08 09:42, 8年前 , 22F
我們是自審 但學校改五篇 院系都還沒修法
10/08 09:42, 22F

10/09 12:48, 8年前 , 23F
建議還是跟人事室詢問,每校規定會有出入,但認定通常
10/09 12:48, 23F

10/09 12:49, 8年前 , 24F
的權利是在人事室,後面報教育部也是人事室。
10/09 12:49, 24F
文章代碼(AID): #1Pr-f0Lv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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