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限制老闆的手的條款是否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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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2推 0噓 16→)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psilon (我是EPS)時間15年前 (2010/05/23 18: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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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獨立的監督委員會。. 譬如,以前我念的研究所,學生的論文進度(包括可不可以開始進. 行論文研究以及何時可以做最後的defense),都由一個五人委員. 會控制。所謂的老闆,是委員會的主席,但委員會成員都是教授,. 由學生自己找,其中必含一位同校外系的教授,以及同系但不同領. 領域的教授。. 委員
(還有41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ltlake (SaltLake)時間15年前 (2010/05/23 14: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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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生徒要獲取學位與開展學術生涯 出版重要學術論文是很關鍵的一環. 問題是 如果指導老闆因為種種原因藉此刁難生徒 如果不使滿意將禁止. 或拖延生徒的論文發表 這時候可有怎樣的正式救濟方式?. 前文關於"老闆的手"試圖從一些國際期刊對於作者權的規定分析找出生徒可用. 的正式規定做談判籌碼 不過最後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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