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歐盟的生質燃料政策介紹

看板Agriculture (農業議題)作者 (十牛圖頌)時間18年前 (2006/04/23 20:3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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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生質燃料政策介紹 作者:許榮富博士 現職: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科技組組長 文章來源:國科會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科技組 發佈時間:95.04.06 交通運輸業占了歐洲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21%,且比例仍持續上升當中。為了 因應京都議定書的決議,減緩地球暖化趨勢,歐盟針對運輸替代性能源提出了相應 的策略。有鑒於生質燃料對於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提升去碳化效率、使能源供給 多樣化,並能提供鄉村新的財源,因此歐盟對於未來生質燃料的替代性進程,在 2006年2月由歐洲執行委員會提出最新的歐盟生質燃料策略(EU Strategy for Biofuels)報告,其建立在三個主要目標上: 一、推廣生質燃料其未來在歐洲與發展中國家的使用,確保使用的方式正確,並合乎 環境保護要求。 二、提出成本控制計畫,包括原物料、燃料再生、垂直增加市場普及率,以及技術性 障礙的排除。 三、援助發展中國家在生質燃料的技術使用,以及思考歐盟如何參與其持續性生質燃 料的出產。 為了達到上述三個主要政策目的,歐盟提出了七大策略主軸,包括:刺激需求、環境 保護、鼓勵生產、確保原料供給、活絡交易、技術支援發展中國家、鼓勵研究發展。 分別簡述如下: (一)刺激生質燃料的市場需求:委員會強調應該量化市場佔有率的提升,並置入國家 施政計畫中,藉以確保永續而穩定的生產生質燃料。2003年歐盟所提出的生質燃料條例 (Biofuels Directive)所訂定的目標,是必須提升生質燃料歐洲市場佔有率在2005年 達到2%,並在2010年達到5.75%。許多國家所採取的策略是減免燃料稅收,然而去年的 數據顯示佔有率僅達1.4%,意味著效果並未彰顯。因此歐盟隨之推出生質燃料義務 (biofuelsobligation)的策略,要求燃料供應商的市售產品,必須有一定比例以上的 生質燃料,以此做為減免能源稅收的配套措施。同時,也敦促各成員國重視生質燃料二 次生產的契機,加速歐洲議會與委員會在相關能源法源上的努力,鼓勵大眾在選購車輛 時,將車輛是否使用生質燃料納入決策考量。 (二)重視環境效益:根據二十一世紀汽車工業競爭規則高級專家小組(CAR21)的報告 ,目前在政策的推動上,仍缺乏對於不同生質燃料種類實際對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貢獻比較。因此,必須有相關研究投入,確實量化車輛在使用生質燃料對於溫室氣體抑 制的效果,才能送出清楚地訊息給產業界,告訴生產者正確的方向;同時,也要將市場 反應讓能源供應商即時掌握。另外必須避免能源作物的量產,造成環境負荷加重,因此 相關政策必須比較生質能源使用的外在成本支出,並確保生質燃料的使用不會對環境造 成破壞,或是變相造成土地貧瘠。委員會在報告中也提出,將會在2006年針對乙醇、乙 醚與生質柴油提出總量限制的檢討。 (三)擴大生質燃料的生產與分布:有鑒於生產生質能源作物的勞動力需求小,潛在收 益卻很高,對於中歐與東歐若干較鄉村型的地區,相當具有經濟上的影響力。因此為了 呼應歐盟凝聚政策(cohesion policy)的體現,相關政策應該提出一系列輔導農民對於 能源作物的經營之道,包括相關設備與財務上的補助,並與產業界合作,突破技術轉移 上的瓶頸,與相關利益團體共同檢討修正的策略。同時,也要做好監測與管理工作,防 杜土地不當變更利用,與避免破壞原有的食物供需市場。 (四)確保原料供給:仰仗共同農業政策改革(CAP reform)政策的要求,改變過去以 生產為補貼依據的農業政策,而強調農產品質、環境保護和食品安全的充分考量,對於 確保能源作物的穩定供應有相當的助益。也恰好整合1992年所提出的休耕補助政策(set -asideobligation),休耕農地被允許栽種非糧食性作物,此對生質燃料源的供應相當 有保障。而對於能源作物料源的資金補助也是策略之一,例如目前以不超過150萬公頃為 上限,農民每栽種一公頃的能源作物可享領45歐元的補助。而委員會也兼顧到擴大原料 供應所可能造成的潛在影響,包括售價哄抬與環境影響。為避免未來當生質燃料成為能 源市場供應主流時,相對糧食物價與能源作物售價飆漲,導致市場失衡,嚴謹地市場機 制控管是必要的;而作物消耗所產生的有機廢棄物也必須納入環境政策的考量,除了相 關立法配套措施必須及早推動,也督促生質燃料二次生產或再回用的研究落實。 (五)活絡交易:著眼於生質燃油在未來國際貿易談判桌上為必然的課題,委員會提出 應該儘快對於相關生質燃油的關稅協定提出討論。目前生物燃料的交易僅僅受到諸如科 托努協定(Cotonou Agreement)、關稅優惠(GSP plus)等優惠性貿易協議的約束, 因此持續地市場觀察與評估是非常必要的,必須納入相關經貿政策中。 (六)技術支援發展中國家:委員會提議與產糖協議國家合作,一方面促進歐洲產糖結 構轉型,用以支援生質乙醇的量產;另一方面技術性大力支援發展中國家生質燃料的市 場開拓,建立雙邊對等合作的機制。執行的策略是首先建立國家級生質燃料資訊平台, 共同討論生質燃料在市場交易、技術升級、財政收支、社會與論、環境保護上的發展政 策;同時也提出區域性行動計畫,由地方政府或組織籌畫,評估市場反應,使生質能源 的使用普遍化。 (七)鼓勵研究發展:相關科研計畫的投入必須是持續性地,包括作物的研究、森林產 業、永續食品化學等,對於生物質能的發展都相當有貢獻;相信未來科研發展上的突破 ,保守估計能夠在2010年之後使生質燃料成本降低約三成。因此在歐盟第七期研究架構 (2007–2013)計畫中,也相當著重生質能源與生技糧業的研究。 參考文獻 http://europa.eu.int/comm/agriculture/biomass/biofuel/com2006_34_en.pdf http://europa.eu.int/comm/agriculture/biomass/biofuel/index_en.htm http://www.r-p-a.org.uk/article_default_view.fcm?articleid=1673&subsite=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2.113 ※ 編輯: ninc 來自: 203.204.2.113 (04/23 20:45)

04/23 20:47, , 1F
嗯~~即使種植能源作物仍然要注意土地貧瘠的問題...
04/23 20:47, 1F
文章代碼(AID): #14ItIdhR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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