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定空地上建圍牆
圍牆屬雜項工作物.
是建築法第7條表列項目.所以這是沒有爭議的.
一般如果房屋有要做圍牆.會在建造執照時一併申請.
就會直接在執照上加註圍牆長度及高度.
不用再另外申請雜項執照.
如果是在空地上單獨建圍牆.或是像原po的情況.
才是申請雜項執照唷.
1.2公尺以下的圍牆是不計入建蔽的.
因為是雜項工作物.所以也沒有容積的問題.
既然是程序違建.就代表是可以補正的.只是難易度的問題.
以原po說的來猜.如果法定空地是約定專用.
土地所有權應該不會只有一樓住戶.
比較有可能會是土地使用的問題(同意書蓋不出來).所以無法申請.
而不是法令上的問題.
參考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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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4.214
※ 編輯: Rhodachiang 來自: 111.255.14.214 (11/1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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