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69年公寓式集合住宅問題

看板Architecture (建築板)作者 (心亂不已。停留著)時間8年前 (2016/12/25 12:1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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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nana321 (香蕉)》之銘言: : 請問69年取得使用執照的公寓式集合住宅,一樓的法定空地,有無分管約定『如果依照當時的時空背景』。 : 一樓的住戶有無權利任意使用,甚至違建『假設違建是85年前』,因為這棟沒有成立管委會,所以沒有公寓大廈條例的適用。 : 如果有買賣分管約定,是不是去建管調閱就知道了。 : 在台北市 有沒有成立管委會,並不是決定是不是公寓大廈的條件 法定空地本來就是大家持分的,違建當然不合理, 除非當初買的時候,就已經是"約定專用"`,自然就沒有無權力任意使用的問題 這要看權狀,看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沒有用,純粹是當時買賣雙方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94.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chitecture/M.1482639309.A.1FF.html

12/25 12:46, , 1F
這是網友私下問我的,告竊占因為時效已過無法成立,
12/25 12:46, 1F

12/25 12:46, , 2F
他們現在告民事
12/25 12:46, 2F
文章代碼(AID): #1ONqVD7_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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