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頂層半樓可不可與屋突並存
所謂半樓是指容積未用完的部分,放在頂樓部分
例如4樓半的那個半樓
假設總容積是420坪,每層100坪,則4樓半就是20坪
我的問題就是頂樓可不可以除那個20坪,同時也併建屋突
兩者同時並存於同一樓層
如果可以,那應該算5樓,還是算屋突?
如果不可以,那與法規何處不合?
大家都知道,屋突就是突出於屋面之附屬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
按上述的設計算不算突出屋面?
房產版曾有大大表示可以,推文中也無人提出反對
看起來好像可以,但感覺有點沒把握
請教各位高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5.112.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chitecture/M.1614777754.A.D3F.html
推
03/03 22:30,
3年前
, 1F
03/03 22:30, 1F
→
03/03 22:30,
3年前
, 2F
03/03 22:30, 2F
→
03/03 22:30,
3年前
, 3F
03/03 22:30, 3F
→
03/03 22:30,
3年前
, 4F
03/03 22:30, 4F
→
03/03 22:50,
3年前
, 5F
03/03 22:50, 5F
推
03/03 22:50,
3年前
, 6F
03/03 22:50, 6F
→
03/03 22:51,
3年前
, 7F
03/03 22:51, 7F
推
03/04 11:24,
3年前
, 8F
03/04 11:24,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Architecture 近期熱門文章
19
23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