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好康」貪不得 領百元吐千元 提百次判3年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指差確認?只差確認?)時間17年前 (2008/11/14 19:5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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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康」貪不得 領百元吐千元 提百次判3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4/4/19f44.html 要一百給一千,這種「好康」貪不得!顏姓退休警察今年二月一連三 天,發現提款機出狀況,提領百元鈔竟吐出千元鈔,他未立即退還給 銀行,還認為機會難得,連續不斷操作一百回,共溢領了七十九萬五 千六百元,結果被法院依詐欺罪接續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顏光裕(五十歲,屏東縣人)的女兒,今年二月廿六日下午五時許, 在竹田鄉連成路上的華南銀行提款機提領五百元,沒想到提款機竟然 吐出五張千元鈔,她見獵心喜,馬上再提領五張千元鈔。 回到家後,女兒馬上告訴顏光裕這件事,顏某不但沒有斥責女兒,馬 上又飛奔到該提款機,領出了卅三張千元鈔,直到帳戶只剩七塊錢才 作罷。 隔天起顏嫌又陸續到該提款機提款,甚至帳戶中存款不足,還往來奔 波於潮州和竹田間的郵局及銀行,先將現金存入再行提領,總共操作 一百回,合計溢領了七十九萬五千六百元。銀行發現後報案,從監視 錄影帶、出款紀錄等資料,查出顏某涉嫌,但顏某辯稱只領百元鈔, 未領千元鈔,堅不認罪。 法官認為顏光裕侵害他人財產,毫無悔意,又不知糾正子女錯誤行為 ,以身試法做錯誤示範,應予懲戒,處三年有期徒刑。 鄰居則私下透露,該提款機出問題,附近許多民眾都知道,不過當時 溢領的錢,大家事後都還給銀行,唯顏光裕未還,才自陷法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245.114

11/14 20:03, , 1F
上一回這個例子發生在中國,但那個人已經被槍斃了。
11/14 20:03, 1F

11/14 20:31, , 2F
XDD被槍斃
11/14 20:31, 2F

11/14 22:04, , 3F
公安:我哪有槍斃人??我們只是清掃街道而已
11/14 22:04, 3F

11/15 00:02, , 4F
大陸有「上海」經驗...這算擾亂金融,會直接斃了...
11/15 00:02, 4F
文章代碼(AID): #197MThPF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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