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洗錢管制》提匯款達50萬 就要申報(聯合報)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我愛秋)時間17年前 (2008/12/12 08:57), 編輯推噓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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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管制》提匯款達50萬 就要申報 【聯合報╱記者邱金蘭、雷盈/臺北報導】 2008.12.12 03:01 am 金管會決定修改「洗錢防制法」申報門檻,明年三月起,國人提款、匯款 等現金交易達五十萬元就要申報。另外,有疑似洗錢行為,不論匯款金額 多寡,金管會都將追蹤、記錄可疑人士所有匯款資料。 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說,修法後只要單筆提款、匯款達五十萬元的現金交 易,銀行都將申報給洗錢防治中心留檔。 金管會參考「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建議,決定修改匯款申報標 準,在比照各國申報標準後,決定把國人匯款金額申報門檻由現行的一百 萬元降為五十萬元。 金管會說,目前國際標準是匯款美金一萬五千元(約新臺幣四十九萬五千 元)就要申報,其他國家,新加坡約為一萬四千美元,馬來西亞是一萬三 千美元。我國調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後,約等於一萬五千美元,符合國際 標準。 為進一步防治洗錢,金管會還規定疑似洗錢交易也要納入申報。林棟樑解 釋,所謂疑似交易,如客戶在同一櫃臺一次以現金多筆匯出、或要求開立 票據、申購可轉讓定存單、旅行支票獲其他有價證券,合計達一定金額以 上,又無法說明用途者。 又或同一帳戶在同一營業日的現金存提款交易達一定金額以上,且該交易 與客戶的身分、收入顯不相當等;此外,假如同一位客戶在同一櫃臺一次 辦理多筆現金存提款交易,累計達一定金額,但這些金錢往來又跟客戶的 身分、收入顯不相當。 林棟樑說,銀行內部有一套審查系統,可以判斷出哪些人是可疑的洗錢分 子,以後這些人的現金交易不管金額多少,都會被銀行追蹤記錄,以杜絕 不法情事。 【2008/12/1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4640576.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3.81.125

12/12 09:42, , 1F
會不會跟買賣外匯一樣, 超過台幣50萬一定得臨櫃辦理? 天阿~~~
12/12 09:42, 1F

12/12 10:54, , 2F
50萬..... 那以後就要分成兩三筆來做.........
12/12 10:54, 2F

12/12 11:15, , 3F
利用網銀買賣外幣, 當天最高的額度只有50萬, 超過會停止交易.
12/12 11:15, 3F

12/12 11:17, , 4F
如果超過台幣50萬的提匯都要臨櫃辦理, 那以後不是要常跑銀行?
12/12 11:17, 4F

12/12 15:35, , 5F
銀行管太多了吧 股票隨便一買都超過50萬!
12/12 15:35, 5F

12/12 16:13, , 6F
同戶名轉帳應該就不會管了吧
12/12 16:13, 6F

12/12 19:45, , 7F
不是銀行管太多,銀行也嫌麻煩,是金管會規定的啊
12/12 19:45, 7F

12/13 00:53, , 8F
會洗錢的人還不是一樣照洗...= = 連top都在洗了......
12/13 00:53, 8F
文章代碼(AID): #19GRS6TH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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