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信用不良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lance7483 (lance)時間16年前 (2010/05/28 23:04)推噓3(3推 0噓 9→)留言12則, 5人參與討論串3/4 (看更多)
我已經表明過了,可是對方要所謂的文件証明,可是文件証明我根本就弄不出來
也不知從何弄起,真的很傷惱筋,另外原文推文的j大說,如有劃線記名且禁背的
話,可以在支票的背面填上委任取款的方式,並可存於受委託人的任一帳戶之中
但是我打電話問了第一銀行、世華銀行、聯邦銀行的客服,他們都說一定要存在
本人的帳戶才行。
於是我去查了票據法,他內容是那麼說的
禁背轉讓之記名支票,得以委任取款背書方式委託他人取坤,又
在支票正面劃平行線者,依票據法第一三九條第三項規定,持票人如非金融業者,
則須將支票存入其在金融業者之帳戶委託取款
所以以上的意思是說,到時候我還是可以理直氣狀的將支票背面填好委任,然後
存到我的帳戶裡?如果是這樣的話,到時櫃檯人員說不行這麼做的話我該怎麼回答?
真的很苦惱耶我…
※ 引述《DavidChen (David)》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家父情況跟您類似,也因疾病請領過理賠支票
: 但是我和當時的ING詢問過,他是同意我取消禁止背書轉讓
: (簽署取消禁止背書轉讓切結書,原因我是寫無可用銀行戶頭)
: 然後ING就換了一張沒有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給我
: 而當然就很順利的入到我的戶頭了。
: 基本上我看我最近執行別人存款的執行命令裡,
: 都有寫"不及於其他分行亦不及於未來存款",
: 所以原po存入應該會是沒問題,除非剛好當天又執行了一次..
: 不過如果這錢是救命錢的話,個人覺得還是去跟保險公司溝通取消禁背比較保險
: (直接詢問說沒有可用戶頭要怎麼辦).
: 補充:
: 另外有關郵局沒扣憑的問題,是不會在國稅局查到,但是如果奸詐一點的銀行
: 會請法官依職權去函郵局查詢帳號並且予以查封,還是有可能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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